关于做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
2024-12-04 16:02 点击:[]
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<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(试行) >的公告》规定:“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”。为确保广大教职工在2025年度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,请需要填报或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教职工,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对2025年度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修改、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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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
2024年12月4日